履约担保函股东决议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有时需要进行合同履约担保以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为了确保股东对此决议的了解和支持,我们特此发布以下决议:
第一条:股东们认可并同意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函,以确保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签订的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第二条:履约担保函应包含明确的金额、期限、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确保担保的具体细节清晰明了。
第三条:公司将会严格遵守担保函的约定,并及时履行其义务,确保合作伙伴根据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权益。
第四条:股东都应积极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完成担保函的起草、审核、签署等工作。
第五条:任何股东对本次决议如有异议,应在决议通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并附上详细的理由和证据。
第六条:本决议经股东们一致通过,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内容为公司履约担保函股东决议的重要条款,希望各位股东予以知晓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