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押金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编号】
签订日期:【日期】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保障甲方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函金额
1.1 本协议项下甲方将提供给乙方的保函金额为:【保函金额】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
二、保函目的
2.1 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本保函,以确保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2.2 本保函金额将被甲方在乙方违约时进行扣除,用于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三、保函生效与期限
3.1 本保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期为【有效期】,自保函生效之日起乙方应该保障甲方不受任何经济损失。
3.2 保函有效期届满前,甲方有权终止保函,并追回已支付的保函金额。
四、保函使用规定
4.1 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期间,保函金额应作为押金加以保留,不得动用。若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保函金额将在【XX天】内返还给乙方。
4.2 在乙方违约或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保函金额扣除,并依法全额使用或从押金中扣除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即视为保证履行义务。
4.3 乙方违约后,若保函金额无法全额弥补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剩余未弥补损失的责任。
五、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5.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司法】解决,裁决结果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六、其他条款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协议变更或补充事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6.2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署人: 签署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