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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函正本应该在哪一方
发布时间:2023-10-02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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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履约保函正本在交易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是确保交易各方能够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文件。然而,关于履约保函正本应该由哪一方持有这一问题,在不同地区和法律体系中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实践。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履约保函的定义和作用

履约保函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履行期间,为保障合同履约利益,向第三方银行发出的书面保证函。它的主要作用是确保承诺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违约则由银行代为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履约保函正本归属权问题

关于履约保函正本应该由哪一方持有,目前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该归属于受益人,即履约保函的收款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该归属于发出保函的责任方,即保函的出具人。

支持归属于受益人的观点

支持归属于受益人的观点认为,履约保函是为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而发出的,因此正本应由受益人持有。他们主张这样做可以确保受益人在出现违约行为时能随时取用保证金,并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支持归属于责任方的观点

支持归属于责任方的观点则认为,履约保函是责任方为向受益人提供信用背书所作的担保,因此它的正本应该归属于责任方。他们主张这样做可以防止受益人滥用保函,即在没有实际违约的情况下强制要求解付保证金。

相关法律和实务案例分析

根据《国际贸易合同》草案及一些司法实践,目前对履约保函正本归属权的规定并不一致。有些法律体系倾向于将正本归属于受益人,有些则倾向于将正本归属于责任方。例如,在美国和加拿大,法院普遍认为履约保函正本应该归属于受益人。而在部分欧洲国家,如英国和德国,法律对此未做明确规定,因此多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结论

履约保函正本归属权问题目前仍存在争议,没有固定的答案。然而,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法律体系,在交易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函正本的归属方,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与风险。这样可以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