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发行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根据合同的约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提供经承兑的保函,保证履行合同的义务。履约保函的开具时间和截止时间直接影响到保函的可用性。因此,正确填写开具时间和截止时间,是履约保函的保全与利用必不可少的环节。
一、履约保函的开具时间
履约保函的开具时间应以卖方履行合同时为准,开具时间应该比交付时间(或服务使用时间)略早。在开具履约保函之前,应该先了解合同实施的需要,确定开具的保函种类和金额,并和买卖双方商定下开具时间。在商定开具时间之前,卖方需要对受益人(一般为买方)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对方的身份和信用记录,并且仔细阅读要求履行的合同条款,保证保函的正确性。
二、履约保函的截止时间
履约保函的截止时间既是保函可用期限,也是保函有效期限。截止时间的填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填写履约保函截止时间时,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约定
当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履约保函的期限,履约保函的截止日期应与合同规定的约定保持一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函不起作用;如果截止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那么截止时间应比约定的期限晚一点,以保障买方利益。
2.预付款
如果买方已经在履约保函开具时预付款项,那么截止时间应该在最终付款日之后。这是为了避免卖方私自提早交货,而且还有可能拖欠货款。
3.法律要求
在一些实际操作中,银行也会在履约保函开具时向卖方加细换史额大一些的提醒。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法律会规定履约保函的截止时间不能超过协议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应当有合理的解释和证明文件来支持。
总之,履约保函是在合同履行期内,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给买方的一份保函。在开具和填写履约保函的开具时间和截止时间之前,卖方应对买方进行背景调查,确认对方的身份和信用记录。履约保函的截止时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按照约定期限填写。以上是关于履约保函开具时间和截止时间的填写如何进行的简要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