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担保函是一种经济交易互信保障的工具,它为交易双方提供了一种安全保障,保护了双方的利益。那么,支付担保函由谁提供资料呢?
在支付担保函的制度设计中,信用证银行扮演着核心角色,其提供资料是支付担保函能够成功开立的关键因素之一。作为支付担保函的发起方,买方必须向信用证银行提供开立支付担保函所需的一系列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贸易合同、货物单据、发票、装船单、投保单据、电子合同等等。如果缺少这些必要的资料,信用证银行就无法顺利地开立支付担保函。
除了买方提供的资料外,信用证银行还需要对卖方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评估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保障。这个过程是信用证银行免不了需要进行的。如果卖方的信誉评估低,或者其资信状况不稳定,那么信用证银行很可能会拒绝开立支付担保函。
在支付担保函的开立过程中,除了买方和信用证银行之外,保险公司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保险公司提供的国内及国际商业保险能够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妥善分摊和控制。支付担保函的保险委托书是由买方在支付担保函开立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的,保险公司在核定风险后,对买方和信用证银行提供相应的保障。
综上所述,支付担保函的制度设计牵涉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买方提供的资料、信用证银行的信用评估、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等都是支付担保函能够顺利开立的重要因素,它们相互作用、协调共同构成了支付担保函的制度运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