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指由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作为担保方式之一提供给乙方的保函。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乙方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在违约情况下承担相应责任。一旦乙方未能履约,甲方可依据履约保函向保证人索赔。
然而,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保函可能会发生丢失的情况。这样一来,乙方在需要使用保函时可能会面临无法提供该保函的困境。此时,乙方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请,以退回保函并重新领取。
首先,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履约保函丢失退回的申请。申请中应包含丢失保函的相关信息,例如保函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同时还应提供由乙方加盖公章的声明书及其他必要附件。
接着,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将会进行核实。一般情况下,甲方会要求乙方提供有关保函的丢失证明,例如报警证明、书面声明等。甲方也可能进行进一步调查以确定保函确实丢失。
在申请过程中,乙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如果乙方的申请符合规定,甲方将会通知保函发行银行办理保函的作废手续,并准备新的保函交予乙方。
乙方在重新领取保函时应认真核对保函的内容,确保与原保函一致。若存在任何不符或疑问,应当立即向甲方进行沟通并解决。
履约保函丢失退回申请是一项常见的操作,合同相关各方应遵循约定,依法办理。及时的申请和配合调查,能够确保乙方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获得保函,并满足合同的履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