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房产)
为保障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在[案件名称] 案件(以下简称“本案”)中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并确保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 [担保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自愿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并出具本财产保全担保书。
一、担保事项
1.1 申请人于[日期] 向 [法院名称] 申请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金额]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等。本保函为该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1.2 担保范围包括因财产保全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期间的财产价值损失;
(2)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
(3)其他因财产保全措施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1.3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金额大写])。
二、担保期限
2.1 本担保自 [法院名称] 受理申请人之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生效。
2.2 本担保的到期日为以下日期中较早者:
(1)[法院名称] 作出终审判决并生效之日;
(2)[法院名称] 裁定解除财产保全之日;
(3)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经 [法院名称] 认可并解除财产保全之日。
三、担保责任
3.1 若 [法院名称] 最终裁定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不当,致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担保人将在收到 [法院名称] 的有效法律文书后 [期限] 内,以如下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向被申请人支付赔偿款;
(2)将担保房产过户至被申请人名下;
(3)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
3.2 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申请人追偿。
四、担保房产
为切实履行担保义务,担保人愿以其合法拥有的位于[地址],房产证号为[房产证号]的房产为本担保提供抵押担保。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号:[房产证号]
(2)房屋坐落:[地址]
(3)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4)房屋用途:[房屋用途]
(5)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人]
该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抵押权人],抵押金额为[抵押金额]元。担保人承诺,在办理本担保房产的解押手续后,立即到相关部门办理将该房产抵押给被申请人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5.1 担保人未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支付违约金;
(2)赔偿被申请人因担保人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
5.2 担保人同意[法院名称] 可直接从担保财产中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六、争议解决
凡因本担保书引起的或与本担保书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名称] 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 本担保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担保书一式 [份数] 份,申请人、担保人、[法院名称] 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附件
(1)担保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担保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