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但随着汽车消费的不断增加,按揭购车的情况也日益增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按揭购车者可能面临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车贷,最终导致车子被法院查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金钱债务,可以扣押、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扣押、冻结银行存款和其它资金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执行中扣押、冻结的其他财产,是指被执行人应受执行的下列财产:...(三)车船、飞机等特定动产。”
1. 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人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2. 立案审查:法院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受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1. 发出查封通知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查封条件的,依法发出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的财产、查封的期限、查封的范围等内容。
2. 实施查封:法院委托执行员到被执行人住所或所在地将法院查封通知书送交被执行人,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
3. 财产保全:查封执行完毕后,法院应当对查封的财产予以妥善保管,以防止财产灭失、减少或者转移。
最直接的处理方式就是由债务人(按揭人)尽快还清欠款。如果债务人一次性无法还清,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
在还清欠款后,债权人会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法院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会解除对车子的查封。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欠款,法院将依法对被查封的按揭车子进行竞价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按顺序用于支付执行费用、清偿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对竞价拍卖所得款项有优先受偿权,剩余款项才可返还债务人。
法院查封按揭车子后,一般不会直接将车子交给债权人。只有在车子被竞拍成功后,买家才会取得对车子的所有权。
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被查封的按揭车子:
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将车子过户给债权人抵债; 债务人自行处置车子,将所得款项用于归还按揭贷款,但需要法院批准; 债务人在征得法院同意后,将车子出售给第三方,再用所得款项清偿欠款。按揭车子被法院查封,对债务人、债权人和执行标的本身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查封后,车子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贬值,损害执行标的本身的价值。
为了避免按揭车子被法院查封,债务人应当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按时偿还车贷:这是预防车子被查封的最有效途径; 理性消费:量力而行,避免过度消费,导致经济困难; 加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导致财产受损; 主动协商:如果遇到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车贷,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宽限或延期还款的机会。按揭车子被法院查封是一个复杂且影响广泛的问题。债务人应当充分认识到查封的严重后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车子被查封。如果车子不幸被查封,债务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还清欠款或妥善处理车子,最大程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债权人也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与债务人积极协商,促使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