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以后申请保全
上诉是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在法定期间内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律救济途径。然而,在等待二审判决期间,如果任由一审判决的执行,可能会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甚至使得胜诉判决形同虚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规定了上诉后的保全制度,即在上诉期间,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时控制争议标的或者有关财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
一、 上诉后申请保全的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上诉后申请保全作出了明确规定:
1.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有其他困难,可能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案外人难以弥补的损失,请求在申请再审期间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 上诉后申请保全的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上诉后申请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提起上诉。上诉后申请保全是基于上诉而产生的权利,只有在当事人已经提起上诉,并且上诉案件正在审理期间,才能申请保全。如果未提起上诉,或者上诉已经结束,则不能申请保全。
2. 必须存在需要保全的情形。并非所有的上诉案件都需要申请保全,只有在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保全。例如,一审判决要求被上诉人返还巨额财产,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则被上诉人可能转移财产,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3. 必须提供担保。为了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损害被申请人利益,法律规定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则法院可以驳回其保全申请。
三、 上诉后申请保全的程序
上诉后申请保全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提起上诉的同时,也可以在上诉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向二审法院提出保全申请。保全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书面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对象、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 relevant 证据材料。
2. 法院审查。二审法院收到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定。如果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如果不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保全措施采取后,如果案件情况发生变化,不再需要保全的,法院应当及时解除保全措施。
3. 裁定送达。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应当及时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四、 上诉后申请保全的注意事项
在申请上诉后保全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保全应及时,避免迟延导致损失扩大。
2. 申请材料要齐全,理由要充分,以便法院快速审查。
3. 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否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
4. 保全措施采取后,要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申请解除保全,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 结语
上诉后申请保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生效判决顺利执行的重要制度。当事人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提出申请,并妥善处理好保全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