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续封是指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权利继续维持原有的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15日,但经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未申请续封,则原有的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续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财产保全的期限已经届满; 仍有需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权利继续保全的; 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权利的危险。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续封,应当向原人民法院提交续封申请书。续封申请书应当载明:
原财产保全裁定书的案号; 申请续封的原因; li>新的证据的情况; 申请续封的财产或权利的清单。人民法院收到续封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续封的裁定。人民法院续封的,应当在续封裁定书中写明续封的期限和范围。人民法院驳回续封申请的,应当在驳回裁定书中写明理由。
财产保全续封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财产保全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自续封之日起,申请人可以在续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如果申请人在续封期限内未提起诉讼或仲裁,则续封的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在续封期间,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变更的裁定。
被申请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续封裁定书中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得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权利。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民法院的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践中,财产保全续封还存在一些疑难问题,例如:
1、超过6个月的保全措施能否后续?
超过6个月的保全措施原则上不能续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原权利人已经提起诉讼或仲裁,但诉讼或仲裁程序尚未终结; 原权利人的权利受到妨害,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 其他情况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情形,超过6个月的保全措施可以后续封。
2、人民法院不予续封的,怎么办?
如果人民法院不予续封,申请人应当及时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人民法院不予续封的理由有可能是:
申请续封没有新的证据; 被申请人不存在转移、隐匿、处分财产或权利的危险; 其他不符合续封条件的情形。对于人民法院不予续封的裁定,申请人可以提起上诉。
3、续封后的保全措施应当如何解除?
续封后的保全措施可以在以下情形中解除:
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 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诉讼或仲裁程序已经终结; 其他解除条件已经具备。申请人申请解除续封的保全措施,应当向原人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人民法院收到解除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解除的裁定。
财产保全续封是人民法院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实践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续封相关事宜,以保证人民法院保全措施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