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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和担保司考真题
发布时间:2024-06-27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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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和担保司考真题

一、概念与性质

1. 债的保全概念 债的保全是指采取措施和手段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防止债务人逃避偿还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

2. 债务清偿顺序 债权人只能在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范围内优先受偿,按照《民法典》第531条规定,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已受抵押的财产 已受质押的财产 因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取得的财产 已受留置的财产 其他财产

二、债的保全措施

1. 物权保全措施 通过赋予债权人对特定财产的权利保障债权的实现,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先买权等。

2. 人身保全措施 债权人对债务本人实施权利的人身强制措施,如强制履行特定义务。

3. 司法保全措施 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保障债权实现,如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

三、债的担保

1. 担保概念 债的担保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法律制度。

2. 担保方式

一般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特别担保:商事担保

(1) 保证

A. 保证人的义务 按照《民法典》第688条规定,保证人承担催告债务人履行的辅助义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B. 保证的构成要件 ① 主合同的存在 ② 保证合同的成立 ③ 保证人的保证意思表示

(2) 抵押

A. 抵押概念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的条件下,以其财产设定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B. 抵押的构成要件 ① 主合同的存在 ② 抵押合同的成立 ③ 抵押权人的占有

(3) 质押

A. 质押概念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的条件下,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B. 质押的构成要件 ① 主合同的存在 ② 质押合同的成立 ③ 质权人的占有

四、司考真题

[2021 年真题] 下列关于债的保全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债务人对债的保全义务只限于他的可供执行的财产 担保的保全效力与担保方式无关 司法保全属于非财产性保全措施 债务清偿顺序以涉及的财产价值为准

答案:A

[2020 年真题] 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保证人具有独立的履行债务的义务 保证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保证责任不得变更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为连带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仅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答案:A

[2019 年真题] 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

抵押因债务的实现而消灭 抵押权人为债权人,抵押物为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 抵押权人无权处分抵押物 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登记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