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财产的强制措施。通俗地说,就是法院为了防止你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逃避责任,先把你的部分财产控制起来,比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等。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被财产保全呢?
任何案件,即使证据确凿,但如果最后无法执行,权利也无从实现。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以便在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进行中,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
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担保。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信息,以及申请保全的原因、事实、理由,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等。担保的目的是防止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如果因为申请人的原因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则需要用担保物进行赔偿。担保的形式包括现金、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
并非所有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都会批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法院才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民事纠纷的当事人;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必须是被申请人拥有或管理的财产;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或毁损其财产,致使申请人将来无法实现债权的现实危险的情形;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申请的保全措施与被保全的财产相当。简单来说,就是你得证明你和对方之间确实存在纠纷,对方的财产有可能被转移或隐匿,导致你以后无法获得赔偿,并且你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形比较容易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债务纠纷: 这是最常见的被财产保全的情形。比如你借了别人的钱不还,对方起诉你,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可能会冻结你的银行账户或查封你的房产。 合同纠纷: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导致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守约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比如你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你按时交付了货物,但对方却迟迟不付款,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侵权责任纠纷: 一方当事人因为侵犯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比如你驾驶机动车不小心撞伤了行人,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证将来能够获得赔偿。如果你不幸被法院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也不要过于慌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应诉: 被财产保全后,首先要弄清楚对方起诉的原因,以及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依据,并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应诉。 提供担保: 可以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达成和解: 与申请人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 申请复议: 如果认为法院的保全裁定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制度,但同时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可能会对被申请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注意防范法律风险,诚实守信,避免成为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