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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公证申请表
发布时间:2024-06-08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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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公证申请表

反担保合同的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反担保合同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信息:

基本信息

1. 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2. 被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 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4. 反担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5. 申请公证的合同名称和编号;

6. 申请公证的日期。

合同内容

7. 申请公证的合同是否已生效;

8. 申请公证的合同是否已向工商部门登记;

9. 申请公证的合同是否已向税务部门报备;

10. 申请公证的合同是否已向海关部门登记。

公证目的

11. 申请公证的目的;

12. 申请公证的用途;

13. 申请公证的范围;

14. 申请公证的时限。

附件材料

15. 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6. 被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7. 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8. 反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9. 申请公证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0. 合同登记证复印件;

21.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2. 海关登记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1. 申请反担保合同公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提出;

2.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反担保合同公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

3. 公证处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提交的材料、申请公证的目的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4. 公证处受理反担保合同公证申请后,应当出具公证受理通知书;

5. 公证处应当在公证受理通知书载明的期限内对反担保合同进行公证;

6. 公证处在对反担保合同进行公证后,应当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1条规定:“公证书应当由公证员署名、盖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经办公证员应当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公证书应当载明公证事项,公证的时间,公证地点以及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2条规定:“公证书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证明效力。公证书不得记载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德的内容。否则,公证书无效。”

公证费用

反担保合同公证费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标的金额和公证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