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冻结财产是在民事诉讼中常采用的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及时清偿。当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处分该财产。那么,法院冻结的钱判决后才能划扣吗?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全面分析。
法院冻结财产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裁定对被申请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其他方法保全。”
依据上述规定,法院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措施。冻结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恶意处分财产,逃避执行。
法院冻结的钱何时可以划扣
法院冻结的钱判决后才能划扣。这是因为冻结只是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限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法院已经认定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只有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该财产为被执行人财产后,才能执行,即划扣冻结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4条规定:“在执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员可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及其他资金:(一)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依据后,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的;(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规定的时间申报财产的;(三)经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户以及股票、债券等财产账户未达到被执行金额的,也未申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的。”
依据上述规定,法院划扣冻结的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依据;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查询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户以及股票、债券等财产账户未达到被执行金额; 被执行人未申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法院可以划扣冻结的钱。
冻结财产后出现异议的处理
在法院冻结财产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冻结财产提出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要求解除对该财产的冻结措施。
法院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主张和证据,并作出裁定。如果法院认定异议理由成立,应当解除对该财产的冻结措施;如果法院认定异议理由不成立,应当维持冻结措施。
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法院作出的解除或者维持冻结措施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上诉。
划扣冻结的钱后的处理
法院划扣冻结的钱后,应当及时将划扣的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如果申请执行人存在多名债权人的,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确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划扣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将剩余部分继续冻结,等待继续执行。
结语
法院冻结的钱判决后才能划扣,这是为了防止被执行人恶意处分财产,逃避执行。法院冻结财产后,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冻结财产提出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書面异议申请,要求解除对该财产的冻结措施。法院将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划扣冻结的钱后,法院应当及时将划扣的款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