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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发紧急通知诉前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4-06-0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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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发布紧急通知诉前财产保全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为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愈发重要。作为中国领先的保险公司,人保积极响应司法改革要求,于近日发布《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并配发《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有力保障。

《条款》的主要内容

《条款》明确了诉前财产保全保险的定义、承保范围、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间、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等相关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定义:**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是指保险人向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提供被保险人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而发生的保全费、执行费、诉讼费等费用的给付保险。 **承保范围:**法院依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对该财产提出异议或申请解除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异议或解除申请的诉前财产保全,被保险人因此遭受损失的,保险人负责赔偿。 **保险责任:**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所发生的保全费、执行费、诉讼费等费用承担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保险人不承担下列责任: 因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 因被保险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法院裁定导致诉前财产保全被解除或无效的; 因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不完整或误导性信息导致诉前财产保全被解除或无效的; **免赔额:**每笔保单的免赔额为保费的5%。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诉前财产保全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一般不超过诉讼标的额的30%。 **保险费:**保险费按照月计算,保险费率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保全标的物的价值等因素确定。一般为保额的0.5%至2%。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诉前财产保全解除之日止。

《指引》的要点

《指引》明确了诉前财产保全保险的承保条件、投保流程、理赔程序等相关内容。其主要要点包括:

**承保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申请投保诉前财产保全保险: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在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未有证据表明其存在故意拖延诉讼或恶意诉讼的行为; **投保流程:**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人保的营业网点、官网或代理人进行投保。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投保申请书;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裁定书或决定书; 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评估报告; 其他必要的材料。 **理赔程序:**被保险人发生理赔时,应当在收到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被解除或无效的裁定书或决定书后30日内,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保险人应当在收到理赔申请后10日内对该申请进行核实,并在30日内作出理赔决定。 理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理赔申请书; 法院诉前财产保全被解除或无效的裁定书或决定书; 保全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评估报告; 相关费用的票据或证明; 其他必要的材料。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后,将根据《条款》和《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理赔决定。 保险人作出理赔决定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赔付近;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在10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人保诉前财产保全保险的优势

人保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具有以下优势:

**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财产保全保险可以为诉讼当事人提供财政保障,防止因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而导致胜诉方无法执行判决。 **降低诉讼成本:**财产保全保险可以减少诉讼当事人在诉前准备阶段的费用支出,避免诉前费用的無駄。   **提高诉讼效率:**财产保全保险可以促使被申请人积极应诉,避免诉讼拖延。 **减少法院负担:**财产保全保险可以减轻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的审查负担,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 **促进司法公正:**财产保全保险有利于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正,确保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以上内容是对人保发布的《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条款》和《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操作指引》的详细解读。此保险的推出,对于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强调的是,在使用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时,被保险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指引,了解保险的承保范围、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根据诉讼标的额和诉前财产保全的需要,确定合理的保险金额。 及时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理赔材料。 如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行使异议、仲裁和诉讼的权利。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了解人保的诉前财产保全保险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人保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