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和适用范围
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文书,用于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其他相关权益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其在诉讼期间发生转移、损失或变卖,确保诉讼顺利进行和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保全适用范围广泛,可以针对财产权利、非财产权利、无形资产、行为表现等提出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债权人担心债务人的财产被转移或处分,致使债权无法实现; 知识产权遭受侵犯,需要防止侵权行为继续进行; 因身体健康或名誉受损而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或停止侵害; li>需要对特定物品进行调查、取证或鉴定;申请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申请保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有证据证明申请人享有依法受保护的民事权益; 被申请人有可能会转移、处分、毁损、隐藏财产或者有其他不当行为; 不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保全措施
法院可以根据保全申请人的请求,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冻结银行存款或其他资金; 查封、扣押动产或不动产; 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特定行为; 其他必要措施;保全申请书范文
引言
[填入原告姓名],住所地[填入原告住所地],因[填入诉讼请求]一案,特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书,请求贵院依法对被告[填入被告姓名]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详细叙述引起诉讼的原因、经过、依据和有关证据]
[说明被告有转移、处分、毁损、隐藏财产或其他不当行为的证据或线索]
[说明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将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保全请求
根据以上情况,本申请人请求贵院对被告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列出具体的保全措施请求,如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等]证据清单
[证据1名称和编号] [证据2名称和编号] [其他证据名称和编号]申请人签名
[申请人姓名]:
日期:[填入申请书的日期]
注意事项
1.保全申请书应一式两份,一份递交法院,一份留存。
2.保全申请中应明确提出保全的标的、请求的保全措施、保全理由は以及提交的证据。
3.如果被申请人住所地不明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保全申请。
4.法院在受理保全申请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5.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
6.被申请人可以对保全措施提出异议,法院将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