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您好!我们非常荣幸能与您共同参与本次私募基金项目。为确保您的权益和资金安全,我们特此向您发出履约担保协议函,并请您仔细阅读。
一、本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双方信任合作的框架,提供专业的风险控制手段,确保基金运作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
1. 投资人:指通过购买基金份额参与本基金的个人或机构。
2. 基金管理人:指负责管理和运作本基金的专业机构或公司。
3. 履约担保:指基金管理人对投资人的投资金额进行担保,确保在特定条件下履行相关义务。
三、履约担保的范围
1. 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其对投资人的回报承诺,并接受法律监督。
2. 在特殊情况下(如基金管理人违约、破产等),履约担保可以启动,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投资人进行赔付。
四、履约担保的条件
1. 投资人投资本基金需按要求完成相应的申请和认购手续。
2. 投资人应遵守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规则,不得擅自转让或转移基金份额。
3.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约定的投资方案和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运作,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营。
五、免责条款
1. 如果因投资人的个人行为导致投资损失,基金管理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双方将共同承担损失,并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经投资人签署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2. 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具备法律效力。
请投资人收悉,并保留本函作为相关权益的证明文件。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祝愿我们的合作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
基金管理人签章:
日期:
投资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