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投标保函是民生银行为担保客户履约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它在投标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一份典型的民生银行投标保函文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承办方(投标人)与保证方(民生银行)达成协议,保证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招标项目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保函金额为招标项目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保函自发出之日起有效,截止日期为招标文件要求的交标截止日期后的30天。若投标保证金不退还,则保函有效期延长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完工日期后的30天。
保证方将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本项保函。在投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约时,承担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如采购单位向保证方提出保证金索赔申请,保证方应在收到索赔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索赔金额的支付。同时,保证方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以支持索赔申请。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当事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能履约,保证方将免除赔偿责任。此外,在潜在风险发生前,投标人应向保证人提供书面通知以避免后续纠纷。
本保函可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修改和补充。如需解除本保函,任何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解除时保留双方已做出的承诺和义务。
对于因本保函引发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提交至保函签发地所在地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