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落一:
引言
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是指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为了提高其招标的可信度和竞争优势,而委托银行或其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该保函作为投标人信誉和经济实力的证明,确保在招标失败的情况下无条件按照约定支付招标人一定金额的担保金。
段落二:
协议概述
本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旨在规范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段落三:
合同条款
1. 保函申请及要求: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保函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以证明其合法地位和信誉。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设定保函的金额和期限。
2. 保函发放及费用:一旦保函申请获得批准,招标人将委托相应的担保机构发放保函,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手续费和保函费用。
3. 保函有效期:保函的有效期为招标截止日后的一定时间段,保证招标人在该期限内无条件领取担保金。
4. 违约责任: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支付担保金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损失。
段落四:
协议解除
1. 协议解除条件:本合同可通过双方一致协议解除,也可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其中一方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即视为协议解除。
2. 协议解除后的处理:协议解除后,双方需清算未尽事宜,并归还对方已经收到的款项。
段落五:
争议解决
双方如就本协议内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本协议签订地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段落六:
适用法律
本合同将适用于所在地法律的管辖,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释和执行。
段落七:
生效与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