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在商业交易中被广泛应用,是保证商业交易安全的一种方式,但是预付款保函也存在失效的情况。预付款保函失效会对交易双方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因此在使用预付款保函时需注意其失效条件。本文将阐述预付款保函失效条件有哪些,以便广大商业交易参与者更好的了解和运用。
一、交易双方共同解除合同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限,在保函有效期限内,买方和卖方如果共同认为不再需要该保函的担保,或者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均可以解除预付款保函合同,保函随即失效。
二、业务约定的期限届满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限在预付款后、之前或与交货期限之前到期,业务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后,预付款保函即失效。
三、贷款期限到期
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限以贷款期限为参照,如果贷款期限到期,则预付款保函也失效。
四、信用证到期
预付款保函是通过开立信用证来实现的,如果信用证到期,则预付款保函也失效。
五、因违约责任被撤销
如果发生预付款保函涉及的合同或交易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导致受益人不得不向银行提出索赔请求,银行经审核后确认合同或交易确实违反约定或法律,责任在开证人或申请人一方的,则申请人向商业银行提出请求,商业银行应当履行责任,即按照受益人的要求撤销保函。
六、申请人撤回申请
在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限内,申请人可以撤回预付款保函的申请。
七、受益人解除保函
在保函有效期内,受益人有权解除保函,但必须提前向开证行或发证行提出有关书面文件,并且获得开证行或发证行同意后,解除保函即可失效。
以上是预付款保函失效条件的七种情况,需要在商业交易中谨慎使用预付款保函,并且在填写合同的时候,特别是预付款保函专用条款中,需要特别注意约定的内容,遵守商业规则,保证双方的利益。在商业交易中尽量使用有效的保障措施,保证双方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