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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普通老百姓,攒钱买套房不容易。要是遇到债务纠纷、离婚分割或者别的什么经济问题,最怕的就是房子保不住。今天就来聊聊,怎么提前做好安排,让咱们最重要的房产能“安全”一些。
房子和别的财产不太一样。一是价值大,可能是咱们大半辈子的积蓄;二是不好藏不好挪,登记在那明明白白;三是往往还跟银行贷款绑在一起,情况更复杂。
想想看,万一哪天因为生意失败、给人担保惹上债务,或者婚姻出现变故,对方要分房产,甚至因为一场意外的官司,房子都可能面临被查封、拍卖的风险。这种事谁都不想碰上,但提前了解、做些准备没坏处。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是件小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好两个人都登记为共有人。婚前买的房,如果婚后共同还贷,也建议在房产证上注明相关情况,或者通过协议明确份额。别因为“信任”或“怕麻烦”留下糊涂账,真到有矛盾的时候,这些都是依据。
两口子可以签个婚内财产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的。特别是父母出资帮忙买房的情况,最好有书面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是给一个人还是给小两口的。别觉得伤感情,清晰的约定反而是减少日后纠纷的基础。
这是《民法典》里一个挺有用的新规定。简单说,就是你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给别人(比如子女),但为自己设立一个“居住权”,登记上去。这样房子的产权可能转移了,但你照样有权住在里面直到去世。这对防止子女婚后房产被分割,或者自己晚年生活保障都有帮助。
如果家庭资产比较多,房产价值很高,可以了解一下家族信托。把房产放入信托,由专业的受托人管理,指定受益人(比如自己、配偶、子女)。这样一来,房产就不再是你名下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用来偿还个人债务,也能按照你的意愿传给想给的人。当然这个门槛和费用比较高,适合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家庭。
给房子买份家财险,保火灾、水淹、盗窃这些意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考虑一些责任险。比如你开车撞了人,赔偿额巨大,如果只有交强险不够赔,对方可能申请执行你的房产。如果有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赔款就能起到缓冲作用,减少房产被执行的风险。
如果你在做生意,尽量把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分开。用公司名义去贷款、签合同,别动不动就拿自家房子给公司做担保。个人借款也别轻易用房产抵押,除非万不得已。记住一个原则: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更别把房子这个“金鸡蛋”轻易押出去。
如果官司已经找上门,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要查封你房子了,也别慌,还有些应对办法:
提供反担保:如果你觉得对方的债权有问题,或者你有把握赢官司,可以找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或者用其他价值相当的财产做担保,请求法院解除对房产的查封。 提出执行异议:如果房子是你家庭唯一的住房,且符合一定条件(比如面积没明显超标),可以依据“保障生存权”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不予执行。 主动协商还款计划:态度诚恳地和债权人沟通,看能不能达成和解,比如分期还款,让对方撤回保全申请。说到底,保护房产不是要我们去钻法律空子,而是通过合法的、提前的规划,给家庭筑一道“防火墙”。咱普通人过日子,图个安稳。房子不只是砖瓦水泥,更是一个家的根基。
平时多了解点法律常识,家里重大的财产决定,一家人坐下来好好商量。必要时,花点钱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理财顾问,把风险说到明处,方案落到纸上。这可能比真出事时,花大价钱去请律师打官司要划算得多,也安心得多。
希望咱们都能守住自己的家,踏踏实实过好小日子。未雨绸缪,总好过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