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可以异议吗?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通常是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而依法采取的限制当事人处分特定财产的措施。它旨在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财产保全制度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被滥用,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性。那么,作为被申请人,在面对可能错误的财产保全时,可以提出异议吗?答案是肯定的。
**一、 被申请人可以针对财产保全提出异议**
我国法律明确赋予了被申请人针对财产保全措施提出异议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这意味着,被申请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存在错误,例如:
1. 申请人提交的担保不足或不符合法律规定;
2. 保全的财产与案件无关;
3. 保全的范围过大,超过了诉讼请求的范围;
4.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缺乏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等。
在以上情况下,被申请人均可依法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保全措施。
**二、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异议主要有两种方式:
1. **申请复议**: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保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审查,作出是否撤销、变更或者维持保全裁定的决定。
2. **提起诉讼**:如果被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否则将丧失救济的权利。
**三、 提出异议需要提供的材料**
为了提高异议的成功率,被申请人在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尽可能提供以下材料:
1. 能够证明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存在错误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
2. 能够证明自身遭受损失的证据,例如停工损失、经营损失等;
3. 能够证明财产保全措施对其造成损害过大,明显不合理的证据。
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将更有利于法院审查和支持被申请人的请求。
**四、 律师的作用**
在财产保全异议的过程中,律师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律师可以帮助被申请人:
1. 分析案件情况,判断是否有必要提出异议,以及提出异议的成功率;
2. 指导被申请人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提高异议的成功率;
3. 代理被申请人进行复议或诉讼,维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建议被申请人在遇到财产保全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五、 结语**
财产保全制度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法律也赋予了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的权利,以防止该制度被滥用,损害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权利,并在必要时积极寻求法律救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