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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反担保函
发布时间:2024-08-07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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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反担保函

**致:** [受益人名称]

**日期:** [日期]

**参考:** [主合同编号/名称]

**[反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反担保人”)注册地址位于[反担保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职务], 为保证[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担保人”)对[受益人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的[担保金额]金额的担保责任的履行,现根据[担保函编号/名称](以下简称“担保函”)的相关约定,特此向受益人出具本保证反担保函,并承诺如下:

**一、 反担保范围**

1.1 反担保人同意并承诺,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为担保人根据担保函约定,就[债务人名称](以下简称“债务人”)与受益人签订的[主合同编号/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在[主合同期限]内的一切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 反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反担保金额](大写:[反担保金额大写]),该限额自本函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担保责任解除之日止始终有效。

**二、 反担保期限**

2.1 本反担保函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以下时间孰晚的时间终止:

(1)担保人根据担保函的约定解除对受益人的担保责任之日后[ ]个工作日;

(2)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已全部履行义务之日后[ ]个工作日。

2.2 本反担保函一经生效,反担保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单方面撤销或变更本反担保函的条款,亦不得要求免除或减少其在本反担保函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三、 反担保人的声明和保证**

3.1 反担保人是一家依照[国家/地区]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反担保函。

3.2 反担保人签署和履行本反担保函,以及本反担保函的生效及履行均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及外部的授权和批准,无需履行任何其他程序,亦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或契约上的障碍。

3.3 反担保人签署和履行本反担保函的行为,以及本反担保函的生效和履行均不违反反担保人的章程或任何适用于反担保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反担保人作出的任何承诺、协议或安排等。

**四、 违约责任**

4.1 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反担保人违约:

(1)反担保人不按照本反担保函的约定履行反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未按照本反担保函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反担保款项;

(3)反担保人单方面撤销本反担保函或要求免除或减少其在本函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4)反担保人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受益人作出错误判断。

4.2 反担保人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受益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违约行为的后果;

(2)要求反担保人按照本反担保函的约定履行反担保责任,并赔偿受益人因反担保人违约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3)采取其他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 其他**

5.1 本反担保函正本一式[ ]份,反担保人执[ ]份,受益人执[ ]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反担保函适用[国家/地区]法律。

5.3 凡因本反担保函引起的或与本反担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无正文)**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1345682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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