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哪些财产不得被保全
发布时间:2024-07-12 08:43
  |  
阅读量:

哪些财产不得被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被保全:

一、当事人的生活必需品

包括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生活所需 alimentos、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活资料等。这是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生活需要

二、执行机关依法扣留、查封的财产

执行机关已经依法扣留、查封的财产,不得再次保全。这是避免对财产重复处置,防止财产权的受损。

三、与本案无关的第三人的财产

不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与被执行人有关系的第三人的财产,不得被保全。这是尊重第三人的财产权。

四、依法不准保全的财产

特定法律规定不准保全的财产,如国防设施、外邦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国际组织及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机构的等。

五、法律禁止转让的财产

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财产,如林地、土地承包权等,不得被保全。这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六、不可分割的财产

不可分割的财产,如文物、车牌号等,不得被保全。这是为了避免财产价值的贬损。

七、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

不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不得被保全。这是因为这类财产不具有变现价值。

八、可能因保全而造成较大损失的财产

保全可能导致较大损失的财产,如易受破坏的物品、牲畜等,不得被保全。这是为了避免保全措施对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依法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已经依法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得再次保全。这是为了避免重复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工资收入

当事人的工资收入不得被保全,但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要。

十一、政府投资兴办和国有的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公益事业专用场所

这是为了保障必要的社会公共服务

十二、社会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慈善机构的财产

这是为了保障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开展

十三、残疾人辅助用具

这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服务

十四、农村承包土地

这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产资料

十五、国有土地

这是维护国家所有权和尊重自然资源的需要

十六、正在使用的办公设备

这是保障企业和组织正常运作

其他法律规定不准保全的财产。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下列财产,在必要时可以保全:

被执行人用于 concealing 和转移财产的财产 被执行人用于逃避债务的财产 被执行人名下与他人的共同财产 被执行人的知识产权

保全时,应当充分考虑保全的必要性和保全财产的承受能力,避免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和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