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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答辩
发布时间:2024-07-09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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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复议答辩

## 一、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尤其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而依法采取的限制财产权利人对财产进行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旨在保障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被法院裁定准许后,被申请人若认为该裁定存在错误或不当,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提交的文书即为财产保全复议答辩状。撰写答辩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一份逻辑清晰、论证充分的答辩状,能够帮助被申请人推翻或变更不利于自己的保全裁定。

## 二、答辩状写作要点

一份完整的财产保全复议答辩状应包含以下内容:

**1. 首部**

*

标题:居中写明“财产保全复议答辩状”。

*

当事人信息:准确、完整地写明被申请人(即答辩人)和申请人(即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2. 正文**

*

**答辩请求:**开门见山,明确提出答辩请求,例如请求撤销或变更一审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答辩请求要具体、明确,不要含糊其辞。

*

**事实与理由:**这是答辩状的核心内容,需要针对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和一审法院的裁定进行逐条反驳,阐述不同意保全或同意变更保全的理由。应注意以下几点:

*

简要概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争议焦点等。

*

针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和证据逐一进行反驳,指出其存在的错误或不足之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论证:

*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理由不成立,例如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

申请人申请保全的数额过高,超过了其实际损失或争议标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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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保全措施将给被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该损失与申请人可能获得的利益不成比例。

*

一审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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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相反的证据材料,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

语言要客观、准确,避免使用情绪化的语言。

**3. 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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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款:写明答辩人姓名或名称,并加盖个人签名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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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写明答辩状提交的日期。

## 三、注意事项

1. **时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申请复议。因此,务必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否则将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

2. **针对性:**答辩状应针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和一审法院的裁定进行有针对性的反驳,避免泛泛而谈,重点突出,逻辑清晰。

3. **合法性:**答辩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应当准确无误,并与案件的事实相结合。

4. **真实性:**答辩状中陈述的事实应当真实,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5. **可读性:**答辩状的语言应当简洁明了,逻辑清晰,层次分明,便于法院理解和采纳。

## 四、结语

财产保全复议答辩是维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一份高质量的答辩状能够有效地阐述被申请人的观点和理由,提高复议成功的几率。建议在撰写答辩状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答辩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案件的处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