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保全继续申请书是申请继续执行保全措施的法律文书,主要适用于诉讼中已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尚未终结的案件。本文将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指导读者如何撰写一份符合司法实践的保全继续申请书。
1.1 原告/申请人
姓名/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1.2 被告/被申请人
姓名/名称 住所/营业地址 联系方式(电话/邮箱)2.1 申请事项
继续执行指定财产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 变更保全措施(如增加保全标的、扩大保全范围)2.2 申请期限
明确申请继续执行或变更保全措施的期限(如至案件判决生效为止)3.1 法律依据
列举《民事诉讼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中关于保全措施的规定3.2 事实依据
描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诉讼请求 说明采取保全措施的原因和必要性 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如欠款凭证、合同复印件)4.1 须要继续保全措施
说明保全措施对于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或变卖财产、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必要性4.2 须要变更保全措施
阐述变更保全措施的原因,如现有保全措施不足以覆盖申请人的请求标的5.1 证据材料
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证明案件基本情况的材料(如起诉状、应诉状、判决书) 证明采取保全措施原因和必要性的材料(如欠款凭证、合同复印件)5.2 其他材料
保全担保书(如提供财产担保、银行担保或保险担保)6.1 日期
填写提交申请书的日期6.2 签名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7.1 保全申请时间
保全申请一般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诉前提出(如证据灭失、被转移等)7.2 管辖法院
保全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为案件受理法院7.3 保全担保
申请人应提供保全担保以保证执行保全措施后对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害能够得到赔偿 担保方式可根据法院规定选择,如财产担保、银行担保或保险担保7.4 申请受理
法院收到保全继续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一般会予以受理和执行 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充分的证据或修改申请书保全继续申请书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其撰写应注重法定要求和实际情况,确保内容充分、理由正当、证据齐全。通过遵循本文所述步骤和注意事项,当事人可以有效提高申请书的质量,增加获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