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配偶卷入婚外情时,如果对方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无辜配偶的合法权益将遭受严重损害。为了维护无辜配偶的权益,法律规定无辜配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一方当事人擅自处分争议标的物(如共同财产),作出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种类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方法。
1. 提供证据证明配偶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
(1) 记录对方的可疑行为,如频繁出入银行、大额转账记录、更换财务管理者等;
(2) 收集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房产/车辆过户证明等;
(3) 寻找目击证人,证实配偶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
(4) 保留声像资料,如录音、录像,证明配偶不当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2. 提供证据证明小三收受转移的财产
(1) 收集小三账户的银行流水单,查找配偶转移的财产痕迹;
(2) 收集小三购买、使用转移财产的证据,如购物发票、使用记录等;
(3) 寻找证人证实小三收到转移财产并为小三使用,如小三邻居、同事等。3. 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当无辜配偶发现配偶有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时,无辜配偶需要提供上述证明配偶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行为及小三收受转移财产的证据;
法院审查证据后,如果认为有必要,将裁定对共同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小三不得处分被保全的财产;如果小三违反财产保全措施处分财产,则其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小三的法律责任,包括承担赔偿责任、追缴转移财产、拘留等。在实践中,无辜配偶收集配偶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证据和证明小三收受转移财产的证据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针对举证困难的情况,无辜配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缓解举证压力:
(1) 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单、房产/车辆过户记录等证据;
(2) 向小三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提供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
(3) 申请人民法院或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固定配偶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的行为证据。财产保全是无辜配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预防和制止配偶和第三人恶意转移、藏匿、毁损、变卖共同财产具有重要的作用;
无辜配偶在收集证据证明小三收了财产保全时会面临一定的困难,但是可以通过采取恰当的措施来缓解举证压力和保障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