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固定资产保全是指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特定固定资产采取强制措施,禁止其处分、变更或者使用,以保障申请人权利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个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车辆等不动产和动产。
申请个人固定资产保全,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是享有保全请求权的权利人。 被申请人有处分、变更或者使用特定固定资产的行为,且该行为可能使申请人的权利受到损害。 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个人固定资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书。 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li>申请保全的具体内容。 担保材料。 证明被申请人有处分、变更或者使用特定固定资产行为的证据。申请个人固定资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被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案件进展情况解除或者变更保全措施。申请个人固定资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当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有效。 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 保全措施不得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合理的妨碍。 案件进展过程中,申请人应当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案例1: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对李某名下的一套房屋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有证据证明李某正在出售该房屋,于是对该房屋采取了保全措施。最终,法院判决李某与张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由于法院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张某的购房款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案例2: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王某在仲裁申请后向仲裁机构申请对赵某名下的车辆采取保全措施。仲裁机构审查后认为王某有证据证明赵某正在准备将车辆转移到他人名下,于是对该车辆采取了保全措施。最终,仲裁机构裁决赵某向王某偿还借款。由于仲裁机构及时采取了保全措施,王某的债权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个人固定资产保全是对权利人的一种有力保障,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通过处分、变更或者使用特定固定资产来逃避履行义务。在实践中,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和执行保全措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保全措施予以审查、解除或者变更,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