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债务人偿还债务并在某些情况下获得债务减免。破产后,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至关重要,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在破产申请提交后立即启动自动保全。在此期间,破产人及其代理人被禁止转移、出售或变卖破产财产。自动保全还冻结所有银行账户和其他有价值资产。
如果自动保全不足以保护资产,破产法庭可以发布临时限制令。临时限制令可限制债权人或第三方采取可能损害破产财产的行动。例如,临时限制令可以阻止债权人扣押破产人的财产或开始诉讼。
受托人负责管理破产人的财产。他们有权跟踪并收回破产申请提交前转移的资产。这样做可以确保所有可用的资产都用于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在某些情况下,受托人可以对破产申请提交前转移的资产提出异议。如果他们能够证明该转移是在破产预期的情况下完成的,并且是不公平的,他们可能会避免该转移并收回资产。
破产人可以根据国家或联邦法律主张某些财产的豁免权。豁免保护某些资产免于债权人的追索。常见的豁免包括住所豁免、车辆豁免和退休账户豁免。
除了上述措施外,其他保全措施还包括:
资产封存: 保证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扣押破产人的书面记录和财务记录。 接受者任命: 破产法庭可以任命接受者来接管破产财产的管理。 税收债务管制: 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破产程序暂停税收债务的征收。破产后的财产保全措施对于确保破产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至关重要。它们保护破产人的资产免受债权人滥用的侵害,并为债权人提供了获得债务偿还的机会。通过正确执行这些保全措施,破产程序可以提供债务重组或清算的公平和有序的机制。
在破产后,财产保全是重要且必要的一步。通过利用各种保全措施,受托人和破产法庭可以保护破产人的资产,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并促进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了解可用的保全措施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而言至关重要,以便他们在破产过程中做出明智的决定并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