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高本省,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执行局副局长,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封。高本省利用职务便利,长期从事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等违法活动,对司法公正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违法事实
1.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高本省在担任北京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侵占他人财产。2011年,高本省在办理某案件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名下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房屋非法扣押,并将其变卖所得款项非法占为己有。
2. 收受贿赂
高本省在担任北京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2012年,高本省在办理某案件执行过程中,收受当事人人民币50万元贿赂,用于帮助当事人逃避执行。此外,高本省还多次收受其他当事人贿赂,总计金额人民币数百万元。
3. 非法干预诉讼活动
高本省在担任北京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多次非法干预诉讼活动。2013年,高本省在办理某案件执行过程中,直接向审判法官施压,要求对被执行人进行重判。此外,高本省还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方便,帮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
查封经过
2014年,北京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高本省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高本省的违法事实基本属实。2015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高本省进行查封。2016年,高本省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枉法裁判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社会影响
高本省的违法行为对司法公正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高本省身为法院查封人员,却利用职权之便从事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收受贿赂、非法干预诉讼活动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公信力,破坏了司法公正,助长了社会腐败之风。
警示意义
高本省的案件是一面镜子,警示法院查封人员要始终坚持司法公正,秉公执法,严守法律底线。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院要加强对查封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防止权力腐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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