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保障家庭和睦,经父母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婚姻期间的财产范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婚前分别拥有的财产以及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均属于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收入;自有经营所得;投资收益;不动产和动产;知识产权;其他应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二条 个人财产范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婚后用个人财产投资所得孳息,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婚前父母一方的所有财产 一方因个人才能、智力创作所得的财产 一方专项用于个人的财产 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 一方父母婚前赠与的财产第三条 共同财产的处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书面确认。共同财产的处分包括:
买卖 赠与 抵押 投资 其他处分行为第四条 扶养义务和赡养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双方无力生活时,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双方互相扶养的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免除。
第五条 债务承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对于共同负有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方单独负有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
第六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分割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照顾无过错方 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 维护子女的利益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父母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内容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予以变更或解除。
第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父母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父母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父母一方:________
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父母一方:________
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