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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黄年兴
发布时间:2024-06-05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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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黄年兴

2023年8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年兴名下资产进行查封,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总价值约为5亿元人民币。

查封原因

法院查封黄年兴资产的原因是涉嫌非法集资。此前,有投资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被黄年兴及其关联公司以投资理财为名诈骗巨额资金。经调查,公安机关发现黄年兴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涉案公司

除了查封黄年兴名下资产外,法院还冻结了其关联公司的银行账户,包括:

北京年兴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年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年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受害者情况

据了解,黄年兴非法集资的受害者众多,其中既有普通投资者,也有企业法人。受害者的资金损失从数万到数百万不等,损失惨重。

案件进展

目前,北京市检察院已对黄年兴涉嫌非法集资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黄年兴及其关联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许诺高额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金额达40亿余元。

黄年兴本人已于2023年7月被刑事拘留。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院提示

法院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进行投资理财时务必谨慎,要选择经过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合法金融机构,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切勿将资金交由非法机构管理。

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以防更多的人受到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链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新闻リリー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