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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产保全后还能撤销吗
申请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后,可以阻止对方转移、变卖或者毁损财产,从而保障自身权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申请人可能需要撤销财产保全。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后还可以撤销吗?
申请财产保全后可以撤销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可以撤销财产保全的以下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被申请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申请人恶意申请财产保全,侵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其他不宜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情形。
申请财产保全后撤销的程序
申请人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撤销申请,其中应当说明撤销的理由。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后,法院会作出以下裁定:
准予撤销的,应当立即停止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并通知被申请人;
不准撤销的,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申请财产保全后撤销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后,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撤销的理由成立。
申请人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如果申请人迟延提出撤销申请,法院可能不予准许。
申请人恶意撤销财产保全的,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财产保全后撤销的司法实践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后撤销的情况并不罕见。常见的情形包括: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
被申请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撤销财产保全。
法院发现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或不必要,裁定撤销财产保全。
结论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后可以撤销,但只有在法定情形的条件下才能撤销。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撤销的理由成立,并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作出准予撤销或不准撤销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