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诉法院名称]:
本人[申请人姓名],因[涉案标的]与[对方当事人姓名]发生合同纠纷,现就[对方当事人姓名]申请的异地财产保全一事,特向贵院提出申诉,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异地财产保全裁定,并驳回[对方当事人姓名]的保全申请。
一、申请财产保全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保全的,应当审查保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而本案中,[对方当事人姓名]申请异地财产保全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本案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标的为合同项下的财产或者请求履行的义务。在本案中,[涉案标的]为[具体标的物],其所在地位于[申请人住所地],故本案属于同一诉讼标的,在[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符合法律规定。
[对方当事人姓名]以[理由]为由申请异地财产保全,但其所述理由均与本案无关,且未提供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因此,其申请异地财产保全的理由不成立,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恶意阻挠诉讼
[对方当事人姓名]申请异地财产保全的目的并非出于诉讼保全的需要,而是为恶意阻挠诉讼的进行。
本案系合同纠纷,在[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顺理成章,[对方当事人姓名]无故申请异地财产保全,将导致案件管辖的变更,涉案标的被冻结,进而影响本案的正常审理和执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对方当事人姓名]在申请异地财产保全前曾多次拒绝向[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其申请异地财产保全的行为明显是为拖延履行义务,恶意阻挠诉讼的进行。
[呈交证据清单,如合同、证据材料等]
综上所述,申请人特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异地财产保全裁定,并驳回[对方当事人姓名]的保全申请。
此致
[受诉法院名称]
申诉人:[申请人姓名]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