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措施是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手段,旨在防止被执行人处分其财产,保障债权人或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法院有时也会解除保全措施,以保障被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
(正文)
被解除保全人:xxx
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联系电话:xxx事实与理由:
* 陈述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案号、审理法院等。 * 说明保全措施的类型、采取时间、执行情况。 * 阐述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如被执行人已履行判决内容、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原保全理由不成立等。 * 提出解除保全措施的具体请求。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保全和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解除保全措施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造成保全的理由已经消失。 * 债权人或者申请人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足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 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出现其他不采取保全措施即可实现债权的情形。解除保全申请应向原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提出。
解除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被解除保全人的姓名、地址。 * 申请人的姓名、地址。 * 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 * 申请解除的保全措施种类。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证明解除保全措施的理由成立。
解除保全申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 书面申请 * 电子申请 * 委托代理人申请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 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申请材料是否齐备。 * 证据是否充分。法院审查后,将作出是否解除保全措施的决定,并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载明决定的依据、理由和结果。
裁定作出后,法院将根据裁定书的内容执行解除保全措施。
(以下为最高院解除保全申请书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标题)最高人民法院解除保全申请书
(正文)
被解除保全人:xxx
住所:xxx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
联系电话:xxx事实与理由:
原申请人与被解除保全人因借款纠纷产生诉讼,后本院作出(2021)民初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解除保全人向原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xxx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原申请人为确保债权实现,向本院申请了对被解除保全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23年3月1日,本院作出(2023)民保xxx号裁定书,对被解除保全人名下的xxx房产采取查封措施。
现查明,被解除保全人已于2023年6月1日将全部判决款项履行完毕,原申请人已经收到款项。原保全理由已消失,保全措施不再必要,故申请人申请解除对被解除保全人财产采取的查封措施。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