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离婚财产保全的时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离婚情况下财产保全的时效一般为1年。自人民法院裁定保全之日起1年内,申请人不提起诉讼或者在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申请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诉讼后,人民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二、延长财产保全期限的法定情形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全期满后继续保全,每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致使申请人未能及时起诉的; 需要追寻、调取证据的; 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致使申请人诉讼请求不能实现的。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人不离婚的情况下需要财产保全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 保全的财产种类和数额 申请保全的理由和事实 证据目录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四、财产保全的效力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对被保全财产实施处分、转移、隐匿、损毁等行为。违反规定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并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五、财产保全的解除
人民法院裁定财产保全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不按照规定起诉的;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六、不离婚情况下财产保全的常见问题
适用条件不离婚情况下家庭财产保全适用以下情形:
一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之虞的; 一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的; 夫妻共同财产被他人非法侵犯的,但又难以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但在债权人主张债务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请求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全范围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一方个人债务的,不属于不离婚情况下财产保全的范围。
保全时间不离婚情况下财产保全的期限不受1年限制,只要夫妻关系存续,财产保全即可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