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存款是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因下列原因冻结存款:
(1)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或者虽经公告传唤,仍不应诉,并且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
(2)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其它妨碍执行行为的;
(3) 被申请人因逃避执行而离开住所地超过3个月,并且下落不明的;
(4) 被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因逃避执行而下落不明的。
(1) 被申请人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且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
(2) 被申请人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且其财产不足赔偿的;
(3) 法律规定可以判处罚金、没收财产或者追缴非法所得的。
(1) 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有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
(2)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因逃避执行而离开住所地超过3个月,并且下落不明的;
(3)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因逃避执行而隐藏财产的;
(4) 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因逃避执行而毁灭证据的。
(1) 被执行人不能提供担保的;
(2) 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保障执行的;
(3) 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无效的。
(1) 根据《刑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的财产保全需要冻结被告人的存款的;
(2)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时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存款的;
(3) 根据《海商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海事案件中的财产保全需要冻结被告人的存款的。
法院冻结存款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供的证据材料,对被申请人的存款进行冻结; 人民法院冻结存款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冻结的原因和期限; 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异议后30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存款的,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冻结; 人民法院在对被申请人的资产执行完毕或者执行不能之后,应当解除冻结。法院冻结存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冻结存款的数额不得超过申请人的债权数额; 冻结存款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但可以根据需要延长; 冻结存款后,被冻结的存款不得转账、支取或者进行其他处分; 被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异议后30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冻结存款条件的申请,应当驳回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冻结存款是一种保全措施,并不是一个最终的判决。法院冻结存款后,债权人还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取得生效的判决,然后才能对被冻结的存款进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