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阁下:
我是原告[原告姓名],就[案件名称]一案特向贵院递交解除房产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对[房产地址]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解除。
本案系[诉讼类型],于[起诉日期]已向贵院提起诉讼。我方已向被告[被告姓名]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并已完成庭前准备。
在诉讼过程中,我方于[财产保全申请日期]向贵院申请对[房产地址]的房产实施财产保全。贵院于[财产保全裁定日期]作出裁定,冻结了该房产的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
现阶段,我方请求解除对[房产地址]房产的财产保全,理由如下:
1. 标的物已得到有效保障我方已另行申请冻结被告其他资产,价值足以保障诉讼标的物。因此,对[房产地址]房产的财产保全已无必要。
2. 继续保全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房产地址]房产系被告唯一住房,且我方已通过其他途径保障了诉讼标的物的安全。继续保全将对被告的正常生活和房屋价值造成损害。
3. 财产保全程序存在瑕疵我方发现财产保全程序中存在部分瑕疵,包括[具体瑕疵内容],这些瑕疵影响了保全措施的合法性。
我方请求解除[房产地址]房产的财产保全方式为:解除不动产权利限制,恢复被告处分该房产的权利。
我方已于[通知日期]将本申请书送达被告,但被告未在[期限]内提出异议。
鉴于本案诉讼仍在进行中,且诉讼标的物已得到有效保障,我方请求贵院及时受理并尽快解除对[房产地址]房产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申请人: [原告姓名]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