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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28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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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财产保全法律规定

一、财产保全的定义和适用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损坏其财产,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诉讼结束后判决或者裁决的执行。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包括:

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损坏其财产的可能; 申请财产保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申请财产保全对被执行人利益不会造成重大损害。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和方式

财产保全的种类主要有冻结财产、查封财产和扣押财产。冻结财产是指禁止被执行人处分或者转移其银行存款、证券、股权等财产。查封财产是指禁止被执行人使用、收益其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扣押财产是指将被执行人的特定财产暂时收缴至指定场所保管。

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有诉讼财产保全和调解财产保全。

三、调解财产保全

调解财产保全是指在调解程序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损坏其财产,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调解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全在适用条件和法律后果上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

申请主体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由诉讼当事人申请,而调解财产保全由调解当事人申请。 适用阶段不同。诉讼财产保全在诉讼程序中适用,而调解财产保全在调解程序中适用。 办理程序不同。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办理,而调解财产保全由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办理。

四、调解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调解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向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审查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准予申请。 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签发财产保全裁定书。 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交有关单位执行。

五、调解财产保全的执行

调解财产保全的执行由有关单位负责,包括:

银行等金融机构执行冻结财产。 房管局等不动产管理部门执行查封房屋。 交警部门执行扣押机动车。

有关单位在执行调解财产保全时,应当按照裁定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

六、调解财产保全的解除

调解财产保全经被保全人申请,或者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员认为保全条件消失的,可以解除保全。解除调解财产保全的程序与申请调解财产保全的程序基本相同。

七、法律责任

对违反调解财产保全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结语

调解财产保全制度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在办理调解财产保全案件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办事,确保财产保全的公正合理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