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起诉立案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即在诉讼进行之前或期间,向法院申请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确保判决的执行。那么,起诉立案可以申请保全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所有或者被申请人控制; 有证据证明如果不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害; 申请保全是为保证判决的执行; 申请保全的标的属于可以保全的财产,如不动产、动产、存款、股权等。起诉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保全。此种保全称为立案保全,也称先行保全。在起诉立案时或者起诉立案后,只要符合保全的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立案保全的种类包括:
财产保全:查封、扣押、冻结存款、禁止转让、禁止处分等; 行为保全:责令特定行为、禁止特定行为等。立案保全的程序包括:
提交保全申请: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递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证据材料; 法院审查:法院会对申请人和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包括是否有证据证明保全的条件; 作出裁定:法院经审查后,会作出准予保全或者驳回保全申请的裁定; 执行保全:法院作出准予保全的裁定后,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发出冻结存款通知书、张贴查封公告等; 解除保全:如果事后发现保全的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不需要保全的,法院会解除保全。申请立案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越早提出申请,对权益保障越有利; 提供充分证据:要提供证据证明保全的条件; 明确保全标的:要明确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 支付保全费用: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支付保全费用; 承担双重担保责任:申请人需要书面保证不因申请保全而使他人遭受损失,否则承担赔偿责任。起诉立案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立案保全的目的在于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采取其他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确保判决的执行。当事人需要及时申请保全,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全的条件,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