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8号)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持有未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冻结该股份。”**股权冻结的适用范围**
股权冻结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境:**股权冻结的执行程序**
股权冻结的执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股权冻结的效果**
股权冻结后,将产生以下效果:**股权冻结的解除**
股权冻结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股权冻结的注意事项**
股权冻结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案例一**
在张某诉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持有某未上市公司的股份。张某申请人民法院对李某持有的股份予以冻结。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确实欠款,且无法清偿,故依法冻结李某持有的该未上市公司股份。**案例二**
在王某诉陈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陈某将持有的某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给王某,但转让完成后,陈某拒绝交付股份。王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陈某拒绝交付股份的行为违反生效法律文书,遂依法冻结陈某持有的该未上市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股权冻结是一种有效的执行措施,但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
因此,在实施股权冻结时应当慎重考虑,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