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知识
对方没有财产能否诉讼保全
发布时间:2024-05-23 17:22
  |  
阅读量:

对方没有财产能否诉讼保全

什么是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转移、变卖、隐藏财产,保障原告胜诉时能够顺利执行判决,而采取的强制措施。诉讼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对方没有财产能否申请诉讼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下列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1. 被告所有的财产
  2. 第三人占有的被告财产
  3. 被告名下注册的财产

因此,即使对方没有公开的财产,原告仍然可以申请对被告的其他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具体包括以下财产:

  • 以被告名义借贷或投资的财产
  • 以第三人名义代持的财产
  • 被告隐匿的财产
  • 被告在境外拥有的财产
  • 被告从事非法活动取得的财产

申请诉讼保全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2条的规定,申请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原告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变卖、隐藏财产的行为
  2. 原告向法院提供担保
  3. 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

原告需要提供转移、变卖、隐藏财产行为的证据,例如被告的转账记录、借款凭证、出售财产合同等。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金钱、有价证券或其他足额财产。

诉讼保全的程序:

原告应当向受理该案的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并提交申请书、证据材料和担保。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诉讼保全的裁定。裁定准许的,原告可以凭裁定到相关部门申请实施诉讼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的期限:

诉讼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期满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诉讼保全的解除: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措施在以下情况下应当解除:

  1. 原告撤回诉讼或者达成和解
  2. 法院撤销或驳回保全申请
  3. 保全期限届满
  4. 财产已被拍卖或者变现
  5. 担保人在保全期限内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

注意事项:

原告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收集证据:充分收集能够证明对方有转移、变卖、隐藏财产行为的证据。
  • 选择担保方式: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保证担保的足额和可靠性。
  • 及时申请: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避免财产转移或隐匿的风险。
  • 注意期限: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保全期限,确保保全措施有效。

诉讼保全是原告在对方无明显财产的情况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原告应当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