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特定涉诉财产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旨在防止财产权利人转移、隐匿、或处分相关财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当申请财产保全时,申保人需向法院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保障被保全财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保证金的金额由以下因素决定: 1. 被保全财产的价值 2. 诉讼请求的金额 3. 财产保全的期限 4. 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10万财产保全所需保证金金额需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一般情况下,保证金金额为: 1. 被保全财产价值的10%至30% 2. 诉讼请求金额的10%至30% 3. 最低不低于10,000元
申请人甲向法院申请对乙的10万元财产进行保全,诉讼请求金额为15万元,保全期限为6个月。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甲需提供的保证金金额为: 1. 被保全财产价值(10万元)的20%,即2万元 2. 诉讼请求金额(15万元)的15%,即2.25万元 3. 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因此,申请人甲需提供的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财产保全保证金可以采取以下形态: 1. 现金 2. 银行定期存单 3. 国债 4. 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保人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 保全申请书 2. 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国债证明) 3. 财产保全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将退还财产保全保证金: 1. 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2. 诉讼终结且申请执行的 3. 被保全财产所有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4.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10万财产保全需提供的保证金金额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一般介于被保全财产价值和诉讼请求金额的10%至30%之间。申保人需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向法院提供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以保障被保全财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