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支付保函文本
致:[保函接收方名称]
根据我方与[工程合同签订方名称]签订的工程合同,为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支付安全,我方愿意提供本支付保函。
鉴于保函的性质及使用目的,我方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本支付保函的有效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的日期,即工程受理方确认工程的隐蔽工程、免费维修期或保修期均已结束。
2.在工程履行期间,如合同履行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合同金额,且承包方提供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程材料、服务或其他履约义务,履约方可向我方提交支付要求,要求我方按约定支付金额。支付要求应附有以下文件(均为原件或经过公证认证的副本):
a)已签署的工程合同及其附件;
b)完整的工程实施计划;
c)承包方给出的工程进度和材料使用情况报告;
d)支付证明文件,例如发票、结算单等。
3.本支付保函金额为[支付金额],以人民币计价。如在工程履行过程中,实施计划变更或出现其他合理调整,支付金额可相应调整,但须经过我方书面确认。
4.收到支付要求及相关文件后,我方将在[收到支付要求确认后的时间]内对其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我方将在[支付时间]前将应付款项转至承包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旦我方确认支付金额,即表示我方已完全履行本保函的责任,无论履约方在后期是否由于各种原因出现争议,我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5.若在工程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我方可中止或暂停支付:
a)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其义务;
b)承包方未能及时更新工程进度及材料使用情况报告;
c)承包方提供的材料或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d)与履约方发生争议,未经工程受理方调解或仲裁解决。
6.如因我方的原因未能按约定支付金额,我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承包方每日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支付金额的10%。
请保函接收方及时确认并签署本支付保函,以作为工程支付的保障措施。保函接收方一旦签署本支付保函,即表示同意并认可以上所述条款。
特此声明。
[保函出具方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