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财产保全申请书
尊敬的法院执行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我方向贵局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下是具体的申请内容: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 申请人姓名:
2.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3. 申请人联系方式:
二、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1. 被执行人姓名:
2. 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
3. 被执行人联系方式:
三、财产保全申请事由
我方是申请人,被执行人是某公司,于我方合同纠纷未能履行义务,违约行为明确,我方向贵局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详细原因如下:
被执行人作为合同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我方经济损失严重。我方曾多次向被执行人催促履行合同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置之不理。鉴于被执行人有可能将财产转移、隐匿等行为,我方为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局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财产保全申请的具体内容
1. 申请财产保全的财产种类及数量:
2. 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财产:
3. 申请财产保全的价值估计:
五、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1. 被执行人明确存在逃避执行的迹象,有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
2. 我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和措施
1. 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2. 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
3. 扣押被执行人的经营性物品等。
七、申请保全期限
保全期限为自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实施之日起至该案件最终审判终结之日。
八、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有权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九、申请保全措施后的追究责任
我方保证申请财产保全所述事实和提供的证据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贵局尽快处理我方的财产保全申请,确保我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我方愿意配合执行局的调查工作,并将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特此申请。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