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合同书
尊敬的甲方:
鉴于乙方拟承接甲方的建设工程项目,为确保合同履约,保障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建设工程履约保函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同基本信息
甲方及联系方式:
乙方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及内容:
二、履约保证金
1. 甲、乙双方约定:
a) 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在指定时间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b) 履约保证金以现金/银行汇票等形式支付,并在合同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
c) 如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 甲方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负责妥善保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保函开立及解除方式
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保函开立手续,并向甲方提供国有商业银行开立的、农村信用社户头所在地银行开立的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保函。
2. 当乙方完成合同的履约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予以保函解除。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相关争议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项下义务履行结束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经甲、乙双方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