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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水利工程履约保函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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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水利工程履约保函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池州市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保障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权益,池州市水利局决定对池州水利工程履约保函进行公示。以下是具体的公示内容:

项目名称:池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履约保函类型:质量履约保函

发布单位:池州市水利局

保证金额:XXXX 万元

保函有效期: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

保函内容:为保证池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承建方在合同签订后需向政府或相关单位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此次公示的履约保函主要涉及质量问题,保证承建方按照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经过公开招标程序,池州市水利局在X年X月X日确定了承建方,并签订了水利工程建设合同。为保障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权益,承建方按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履约保函,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履约保函的公示主要目的是增加项目透明度,提升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监督和参与意识,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同时,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对保函内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有助于形成舆论压力,促使承建方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有任何对本履约保函的疑问或意见,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gov.cn

地址:XXXX市XXXX区XXXX街道XX号

公示期间,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承建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欢迎对本次公示和履约保函发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政府和社会的良性互动,推动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

补充说明:本履约保函公示仅涉及质量履约保函,其他履约保函将另行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承建方和池州市水利局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转载该履约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