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履约担保书格式
一、担保的标的
根据本履约担保书,承包人同意对于(合同名称/项目名称)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在债务到期日前,如果履约方未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上述合同项下的义务,承包人将以合同金额作为最高限额进行担保。
二、担保的期限
承包人的担保期限为(日期),自该日期起至承包人对履约方所承担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的方式
1. 保证金
履约方要求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缴纳保证金,作为这一履约担保的一种方式。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比例),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乙方监督管理,并在合同终止时退还给承包人。
2. 银行担保
在履约担保期限内,承包人可以选择提供银行担保。银行担保将由指定的银行出具相关的担保函,其中明确承包人将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函受益人为履约方。
3. 第三方担保
如果合同履行所需的担保方式不包括保证金或银行担保,承包人可以根据履约方的要求寻找第三方提供担保服务。第三方担保机构将出具担保函,作为担保的有效凭证。
四、担保的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履约方未履行相关义务或发生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立即解除担保责任并通知履约方以书面形式。
2. 在以下情况下,承包人的担保责任也将被解除:
(1)履约方与承包人就担保责任解除达成书面协议;
(2)经履约方同意,承包人提供其他充分的抵押物或担保措施,进一步确保债务履行。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履约担保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因履约担保而产生的争议。若无法协商解决,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