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通常自开出
投标保函,作为国际招投标活动中的重要文件之一,扮演着保障投标人权益的重要角色。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保函既是招标人对于投标人的信任,也是投标人对于自身实力的保证。因此,投标保函通常由投标人自开出,以确保其可靠性和合法性。
首先,投标保函的主体是投标人。投标保函是投标人对于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进行赔付的承诺,因此只有投标人才能真实反映自身的实力和信用状况。如果由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出,可能无法真实有效地说明投标人的实力和信誉,对招标人来说无法得到真实的担保。
其次,投标保函的内容需要准确反映投标人的承诺和责任。投标保函通常包括投标人的基本信息、投标标的、保证金额、保证期限等关键内容。只有投标人自行填写这些信息,才能准确表达其对招标人的承诺和责任,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否则,若由外部机构代为填写,可能存在信息错误或不完备的情况,无法真实反映投标人的承诺和责任,可能导致纠纷产生。
再次,投标保函作为法律文件,需要符合法律要求。投标保函在国际招投标活动中通常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包括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期限、法律适用等。投标保函的自开出可以保证其内容符合法律要求,确保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法律纠纷。
此外,投标保函的自开出也可以提高投标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投标人既是投标保函的申请方,也是保函的承诺方,自行开出投标保函可以使投标人更加主动地了解相关事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因此,投标保函的自开出可以增加投标人对于投标活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投标人的竞争力和成功率。
综上所述,投标保函通常由投标人自行开出是保证投标人可靠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措施。只有投标人才能真实反映自身的实力和信誉,自行开出的投标保函也可以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提高投标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投标保函的自开出对于招标人和投标人而言,都是一种保险和保障,在国际招投标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