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在商业合作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担保方式。它是指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对受益人所提供的交易或合同达成及履行给予担保和向受益人支付赔偿的一种担保工具。
履约保函应当标明签署日期,即保证人签订保函的具体日期。签署日期是保证人对承诺的起始点,也是确定保函有效期的重要参考标准。
除了签署日期外,履约保函中通常还需要填写受益人要求的时间。这是指受益人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截止日期。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条件,受益人有权在特定时间内要求保证人提供履约保函的效力。
履约开始日期是指承诺方(保证人)开始履行保函担保义务的具体日期。该日期通常与合同的签署日期或受益人要求的时间不同,因为履约保函的担保责任将在特定条件下生效。
履约截止日期是指保证人对受益人提供的交易或合同达成及履行给予担保和向受益人支付赔偿的截止日期。在此日期之前,保证人应履行其担保义务,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对于有明确合同生效日期的情况,履约保函可能需要填写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开始执行的日期。
如果涉及到具体的项目实施时间,履约保函也可以填写项目实施开始日期。这是指合同或交易所涉及的具体项目开始进行的日期。
除了上述提到的日期,履约保函还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填写其他特殊日期。例如,贷款合同中的还款日期、租赁合同中的租期起止日期等。